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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江:三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工地防雷安全生产

日期: 2013/3/6 17:10:37     浏览人数:

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一男人热心帮人家装置防雷设备,因为个人在高度风险的高压专线周围作业时不小心触电身亡,元月31日,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关联部分给其家族各项赔偿金180448.8元。
    这名男人叫刘富,其父亲刘容受家和公司托付,担任环江县境内的防雷工程装置施工,东莞防雷工程  因为刘容年老力衰,2012年7月7日,其在对环江县公路局集资综合楼的防雷工程进行装置施工时。作为儿子的刘富主动到施工现场帮助。当天下午约17时许,刘富在曲折避雷钢筋时,触到间隔施工点1.5米之外的10KV高压电线被电击倒,经抢救无效逝世。白发人送黑发人。2012年末,痛失儿子的刘容配偶将关联部分告到法院,环江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为,刘富未经岗前安全训练教诲,缺少出产安全防备认识,因刘容的行动在本案中存在差错,是致使本案事端发作的缘由之一,其应承当本案事端结果10%的民事责任。受害人刘富是彻底行动能力人,明知施工场所边约1.5米处有高压线路经过,但因其缺少施工安全操作技能,无视施工面周围安全环境,安全认识单薄,且未经工程施工单位允许,私行进入施工场所帮工,是导致本案事端发作的直接缘由,故应对此结果承当30%的民事责任。依据法令关联规定,法院遂作上述判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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